还款承诺书

时间:2023-03-01 19:45:49
关于还款承诺书范文6篇

关于还款承诺书范文6篇

在现实社会中,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承诺书,使用正确的写作思路书写承诺书会更加事半功倍。为了让您在写承诺书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还款承诺书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还款承诺书 篇1

鉴于 (借款人)与贵单位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创业前小额贷款,金额为 万元,期限为 月。

本人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已仔细阅读《借款合同》和《创业前小额贷款担保申请告知书》,对申请创业前小额贷款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有充分的认识;

二、本人将以个人和家庭财产对尚未清偿的贷款本金承担无限偿还责任;

三、本人自愿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章:

  年 月

还款承诺书 篇2

还款承诺书

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

本人(单位) 祝旭儿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223196712114732 《融资租赁合同》,从贵公司购买 2R220A 型 壹 台,整机编号为 24020-0309 。因多方面原因,截止20xx年5 月 30 日,我尚欠贵公司租金合计人民币 肆拾陆万叁仟玖佰贰拾元柒角肆分 (¥ 463920.74 元),另欠罚息人民币 壹万伍仟伍佰壹拾叁元叁 ……此处隐藏5002个字……款事实不能认定,有其他证据的,应综合其他证据进行认定。

如发票收到条上注明“收到发票,款未付”字样的,则应认定欠款事实。

(四)债权转让的认定与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行为中需注意两个问题:

一是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比如转让时可能涉及诸如质量、折扣、维修等方面时,能否将债权单独转让的问题。

互负义务的债权转让,一是涉及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二是涉及可能侵害债务人的利益,应从严掌握。如实务中,有的公司把债权转让给了第三方,第三方现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但债权债务人之间可能还存在很多如折扣、维修等问题的争议,且原债权人已经濒临破产,原债权人在债权转让后仍保留其应负之债务,但债务人实现其权利已基本为客观上所不能,这种情况下应认定单独转让权利损害了债务人利益,转让行为无效。

二是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问题

1、不能把提起诉讼视为通知的一种方式。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转让应当通知。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自然受让人也无权直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也就谈不上提起诉讼可视为通知的问题。

2、通知义务的履行问题。债权人向债务人邮寄了转让通知,但债务人不承认已收到,应由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但对债权转让通知义务的审查,不宜过于严格,一般要求有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回执即可。

3、履行通知义务的主体。债权人应当负有通知义务,也可由受让人把加盖有债权人公章的债权转让通知代为送达给债务人,受让人直接送达自己制作的通知材料不能产生转让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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