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承诺书
我叫 ,本人因家庭收入低于滨城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政府给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现郑重承诺:
一,我已阅读并且透彻的理解了《滨城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自觉遵守这些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保证所提供的一切证明材料和家庭情况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二,我若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愿意接受管理审批部门依法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三,我坚决服从民政部门城市低保管理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动态、分类管理制度,按时向民政部门提供家庭收入变化情况。
四,我愿意积极参加所在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热心社区环境和治安,遵守社会公德,尊老爱幼,团结邻里,弘扬正气,见义勇为,力争做文明居民,服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日常管理。
五,我要坚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努力学习,自强自立,远离赌博,尽早掌握一技之长,争取上岗就业。
以上是本人自愿作出的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由本人保管,一份交社区居委会,一份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存档,一份由民政局存档。
承诺人签名(按手印): 街道办事处盖章
二0 年 月 日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诚信承诺书
根据《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 ……此处隐藏1149个字…… (居委会、村、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民-主评议公示承诺
乡(镇) 同志申请城市低保,经审核和民-主评议,符合纳入城市低保条件,在乡 (镇、单位)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天(3天以上),群众无异议,现予上报,请审批。
审核人: 乡(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无此表则不予审批。
低保承诺书
我名叫_____________,家有_____口人,家住________乡(镇)____村,本人因家庭贫困,年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907元),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并作如下承诺: 1、
2、
3、
4、
5、
6、
7、 所提供的各种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 能及时乡村委会,乡(镇)政府申报家庭收入变化情况。 不违规将低保金分给其他户。 保证享受低保的为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能积极配合低保工作人员的入户调查工作。 愿意接受不定期复查并按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愿意接受民-主评议小组的评议,对享受的低保补差标准无异议。
8、 愿意履行《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等相关办法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如违背以上承诺之一,愿意接受低保管理机关的处理,同意计入诚信档案。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