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作计划汇总6篇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迎接我们的将是新的生活,新的挑战,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开始做一个计划。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计划犯愁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设工作计划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设工作计划 篇1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社区居民安居乐业,根据区、街道关于开展创建平安社区活动部署和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了20xx年度创建平安社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在街道综治办的指导下,依靠社区组织和广大居民群众,提高社区治安防范能力,健全社区治安防范网络,夯实社区平安稳定的工作基础,确保社区一方平安。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完善组织网络和规章制度,以群防群治为依托,形成多层次的防范、控制、打击一体化的工作机制。
2、动员社区居民群众和辖区单位积极参与创建平安社区的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无毒社区、无邪教社区的创建活动,调整和健全社区保安、治安志愿者网络,开展争创优秀义务巡逻队员、优秀楼栋长活动,形成人人参与治安防范的工作局面。
3、加强辖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谁出租、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严把流动人口流入、流出关,做到来路明、底子清、管得住,确保外来人员不失控。
4、深入 ……此处隐藏8883个字……条:在村镇建设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工程必须由取得相应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并经镇政府批准,否则不予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第十九条、经过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文件,不得擅自更改,确需更改的必须经镇政府同意。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由村镇建设管理站派人到现场定点放线,方可施工。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一条:在建设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违反我镇建设规划的,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并按违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5元以上1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镇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擅自在村镇规划区内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的。
(二)上述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使用期满未办理延期使用手续又不拆除的。
第二十三条: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镇人民政府报请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直至拆除,并处以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或未按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的;
(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
(三)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或擅自修发设计图纸的;
(四)不按有关技术规定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物件的;
第二十四条:侮辱、殴打村建站工作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移交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