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劳动合同集合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合同 篇1中新社上海八月七日电此间劳动保障部门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专项检查半个多月来,已追缴社会保险费人民币六百二十一万余元,追缴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九十九万六千元。
自上月下旬以来,上海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已检查用人单位一千九百九十一户,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六十五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缴社会保险费三百五十二万九千元,发放拖欠劳动者工资十万元,处罚违法单位一百一十七户,处罚金额十五万六千元。
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用工登记手续。部分单位采取一些比以前更加隐蔽的方式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必备条款不全的情况也比较多,尤其在一些中小型私营企业中比较突出。
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少新建单位在正式成立数月内不按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不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部分用人单位,主要以制衣、制鞋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居多,为赶订单等原因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申城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将本着执法从严的原则,加大执法力度,以保 ……此处隐藏6999个字……工资的工作定量应该是70%以上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的,本项约定方为成立。
此外,还会约定试用期工资标准是多少,转正后工资标准是多少。
工资发放时间是每月几号发放或每周几发放,是当月发当月工资还是当月发上月工资,是现金发放还是打入工资帐号中,这些都要明确清楚。有了这些文字上的规定,才不容易产生一些法律纠纷,比如拖欠工资的时间节点的界定。
关键信息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中大部分的内容都是格式合同,但会在后面部分留下一处空白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这里要注意,约定的事项要合法,以免被这种非法或不恰当的约定所误导。
比如,有的雇主在此处约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在此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医疗、工伤待遇的问题。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在合同中约定不买社保的这种做法本身就是无效条款。
有些合同约定了如女职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绝或要求改变条款。
关键信息八:通知和送达
劳动合同还是规定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的送达方式,一般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这样,如果你的通讯地址变更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备案。以免重要文件送达不及时造成相关损失,而又得不到赔偿。
此外,即使有劳动合同,仍要保存好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入职面试字条、工作证件、体检表格、单位签字等。